近日,江蘇省徐州市市長張敬華在全市審計工作會議上要求全市審計機關要圍繞全市經濟工作中心任務,突出審計重點、強化審計措施、提高審計效能,切實做到“五個強化、五個促進”,為“十二五”發展開好頭、起好步。 一是強化對預算管理和財政體制改革情況的審計監督,促進財政政策的貫徹落實。加強對財政資金管理、使用效益的監督,揭露和糾正財政資金征收、分配、使用各環節中的違法違規與管理不規范問題,促進規范預算管理、優化支出結構;加強對各級政府經濟調控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關注相關政策的實施情況和效果,把揭示問題與推動完善制度、促進當前發展與實現可持續發展結合起來,確保政府決策和部署落實到位。對全市地方政府性債務進行全面的摸底審計,摸清政府債務規模和結構,反映問題和成因,分析風險和責任,為政府決策提供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 二是強化對“三重一大”項目的審計監督,促進城市綜合實力的提升。要實行審計關口前移,大力推行跟蹤審計和全過程審計制度,對振興老工業基地的“三重一大”項目及時介入、全程監督。要摸清工程建設和資金使用情況,嚴肅查處項目建設中的高估冒算、擠占挪用和損失浪費行為,提高投資效益、確保項目進度,堅決防止出現“半拉子”工程和“豆腐渣”工程,使項目投資落到實處、產生實效。 三是強化對民生項目的審計監督,促進改革發展成果普惠于民。要履行好為民審計的職責,把社保、醫療、教育、保障性住房、水利等民生資金項目作為審計監督的重點,密切關注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揭示和反映落實政策不到位、政策目標未實現以及嚴重影響和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注重評價資金的使用效果,及時查處政策執行不嚴、改變資金用途、弄虛作假以及貪污挪用等腐敗問題,促進各項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 四是強化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的審計監督,促進權力規范運行。加大對兩辦《經濟責任審計規定》的宣傳和學習力度,牢牢把握“權力”和“責任”兩個重點,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內容,提高審計質量和水平,促進政府公共權力的規范行使。尤其要加強對行政審批、工程招投標、政府采購、土地轉讓、國有資產拍賣轉讓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監督,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健全責任追究和問責機制;對重大案件線索,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對腐敗案件和腐敗分子,要依紀依法嚴懲、絕不姑息。 五是強化對國有企業審計監督,促進經濟安全健康運行。高度關注經濟結構調整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和問題,組織開展對國有投資公司、大型國有企業的審計,關注企業自主創新、資源和環境保護情況,關注財稅、金融政策對這些領域的扶持力度,關注重大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等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加強對重點行業節能減排情況的專項審計調查,切實推動經濟發展轉入科技引領、創新驅動、能源節約的可持續發展軌道。(趙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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