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8日,江蘇省審計廳下發工作方案,部署2011年江蘇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新農保)專項審計調查工作。 2010年下半年,江蘇省審計廳組織13個省轄市審計局對高淳等26個縣(市、區,以下簡稱被調查縣)2009年1月至2010年6月新農保政策落實和基金籌集、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審計調查結果表明,江蘇省全面開展新農保試點以來,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新農保工作全面推進,政策的社會效益逐步顯現。但審計發現還存在部分地區基礎養老金發放不到位,應保障對象底數不清,信息化建設水平不均衡等問題。 為促進全省新農保工作的開展,江蘇省審計廳確定在上年審計調查的基礎上,對新農保政策落實和基金籌集、管理使用情況跟蹤審計,重點檢查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參保和基礎養老金發放“兩個全覆蓋”的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關注新農保工作中的新情況,揭示政策執行和基金管理使用中可能存在的新問題,在深入分析原因并提出改進管理、完善制度建議的同時,加大對政策執行情況績效評價,促進制度完善。 本次專項審計調查從2010年3月開始,4月底前完成,采取“上審下”的組織方式,調查對象為上年審計調查的26個縣(市、區)政府,主要是財政部門和新農保工作主管部門、經辦機構,每個縣(市、區)延伸調查1至2個鄉鎮。重點調查2010年7月至12月新農?;鹗罩б幠?、基金結余、專戶管理和養老金待遇發放等情況。省審計廳要求各地在本次專項調查中要關注以下內容:一是新農保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調查參保人員參保登記、繳費、建檔管理等基礎工作情況,重點核實參保人數、參保率,養老金領取人數、領取標準。同時,對新農保信息化建設總體情況和新農保業務信息化管理情況進行調查。二是上年審計調查發現問題的整改和糾正情況,審計意見和建議的落實情況。重點反映地方政府審計整改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三是可能存在的地方財政補助資金不到位或虛假配套的問題。重點從政府補貼標準、養老金待遇發放和地方可用財力等方面分析原因。(趙月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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