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審計局進一步加強審計資源、審計內容和審計方式的整合,根據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特點,積極探索“五個結合”,切實提高審計監督效能。 一是經濟責任審計與專項審計調查、預算執行審計相結合。結合經濟責任審計,今年將對各鎮、街道、開發區的經費開支情況,以及政府或單位負債情況進行專題審計調查,為區委、區政府進行經濟決策、制定完善制度、改進宏觀管理提供參考。對部分既要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又要開展預算執行審計的項目,采取二者相結合的辦法,避免多次進點、重復審計,減輕被審計單位的負擔,提高審計工作效率。 二是離任審計與任中審計相結合。堅持離任必審。對負有經濟責任的領導干部,任期屆滿,或者任期內辦理調任、轉任、輪崗、免職、辭職、退休,及單位撤并改制等,均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同時,將對37名負有經濟責任、至2011年審計時任職滿3年未進行審計的領導干部開展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并對鄉鎮(街道、開發區)黨、政主要負責人實行同步審計。 三是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與村級經濟責任審計相結合。為規范村居財務管理,保持基層社會穩定,化解社會矛盾,在對黨政工作部門、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等單位主要領導干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同時,將對82名村居主要負責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關注農民群眾關注的熱點、焦點問題,檢查國家惠農政策在農村的貫徹落實情況,切實保障農民群眾的切實利益。 四是單個審計項目整改與綜合匯報相結合。一方面,認真履行審計職責,不僅查找、揭露每個被審計單位的問題,更重要的是發掘問題產生的根源,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幫助被審計單位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另一方面,定期梳理審計發現的共性問題和突出個性問題,注重從體制、機制、制度及政策措施層面發現和分析問題,提出改進和完善的建議,以審計要情的形式及時上報區委、區政府,向領導獻言獻策,努力收到“審計一項、規范一塊、促進一片”的實效。 五是內部監督與外部協調相結合。一方面,通過轉變思想觀念、運用先進手段、探索科學方法、改進業務指導方式,推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規范化、科學化和現代化。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與各成員單位明確職責、加強配合,定期交流和通報情況,對審計結果實行信息共享,按照領導批示和領導小組研究的意見,分工協作處理有關問題,提高經濟責任審計效能。(趙佳 袁長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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