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審計局不斷創新措施,建立健全審計執法各項制度,為防控審計風險提高審計質量打下扎實基礎。 一是完善審計執法責任制。嚴格實行審計項目組長負責制和主審、業務股負責人、分管領導、審理機構、局長五級復核審理制,將審計執法責任分解到人,強化了責任落實。 二是健全審計執法公示制。采取審計組進點公示、重大審計結果公示、政務公開欄公示等多種形式,全面公開審計內容、程序、結果、紀律等事項,加大審計工作的透明度,實行陽光審計。 三是落實審計執法督查制。該局成立了以局長為主任,分管業務副局長為副主任,分管領導和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審計質量檢查委員會,對審計項目實施實行全過程跟蹤檢查。即:對項目審計實行結點控制,嚴格按審計實施方案規定的時間完成現場審計,沒有特殊原因,不得超過實施方案規定的時間;嚴格執行審計署8號令,增強審計項目評優意識;積極開展計算機輔助審計,探索專家審計經驗,編寫審計實例;及時反饋信息,擴大審計影響;注重收集審計證據,認真剖析審計案例等,并將上述各項審計項目質量檢查情況一并納入季度評議、半年考評、年終考核、優獎劣罰、獎懲到位。 四是嚴格執行審計執法責任追究制。對審計執法過程中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審計人員年終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并追究有關人員的主要責任和相關責任。(章成功 聞方明 汪繼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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