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江蘇省常州市新北區切實加大對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力度,堅持從完善審計整改工作機制著手,建立了四大長效機制,扎實推進工作開展,取得顯著成效。 一是完善審計整改目標考核機制。該區將審計整改工作納入區政府對各單位、各部門的年度目標管理考核藍皮書內容,作為各單位和部門年度主要工作的一項,由區目標辦統一負責量化打分,2010年即有單位因未完成整改任務而被扣分。 二是加強審計整改部門聯動機制。該區由審計部門牽頭,聯合區紀委(監察局)、黨政辦、財政局等部門聯合開展審計整改督查工作,建立起審計整改、財政財務業務指導、行政問責、督查通報互為一體的審計整改工作模式,2010年度審計整改落實到位率達到98.98%,審計整改成效得到明顯提升。 三是建立審計整改通報機制。2010年,該區將審計整改工作情況報告由區黨政辦以監督專報的形式在全區范圍內通報,對整改未到位事項進行曝光,引起較大反響,審計整改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得到進一步加強。 四是探索審計整改長效機制。該區審計局結合整改督查工作的開展,以審計整改長效機制建立為切入點,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日前,《建立審計整改長效機制的研究與思考》調研文章在高新區內參《調查與研究》上發表,文章對審計整改長效機制建設提出了很好的意見和建議,為該區今年出臺全區審計整改工作規范性文件奠定了良好基礎。(楊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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