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新疆自治區克拉瑪依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得到市委組織部的高度重視,通過從審計計劃安排、審計實施過程協助、審計成果利用等全過程的合作,與審計機關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形成了很好的聯動機制,推進了克拉瑪依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發展。 在每年研究提出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計劃時,克拉瑪依市委組織部會同紀委將擬審領導干部名單提交審計機關,在充分聽取審計機關介紹情況后,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商定被審計對象,科學合理地提出審計計劃。 在審計實施過程中,遇到審計機關反映的重大問題,組織部門及時與紀委溝通協商,支持和配合審計機關開展工作。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體現在對審計結果的利用上,目前,該市市委組織部已將審計結果作為考核、監督、任用黨員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2010年底,在安排黨政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期間,市委組織部專門在考核文件中明確,在對市、油田黨政領導干部進行考核工作中,當年接受過審計的黨員領導干部要把審計發現問題以及提出審計意見、建議的整改落實和采納情況,納入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的述職報告和考核內容中,便于紀委和組織部門全面了解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和執行審計意見及建議的情況,強化了審計成果的運用,也進一步推動了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彭艷麗 張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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