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上海市浦東新區審計局在街鎮審計中發現,有些街鎮建設工程項目存在“投資、建設、監管、使用”多位一體的現象,制約機制不夠健全。一是管理模式不科學。有些街鎮財力投資建設從項目決策、資金撥付、落實施工單位到建成交付使用,均由街鎮及其職能部門直接管理和運作,投資、建設、監管混為一體,容易造成決策失誤和監督失效。二是事前決策不嚴謹。有些工程立項階段有關建設規模、使用功能、資金來源等未經充分論證和相關部門的審核把關,即倉促上馬。三是招投標管理亟需加強。個別鎮無視有關規定,以鎮政府會議紀要的形式,指定所屬部門搞定向招標。個別街道將概算投資超過200萬元的項目拆分成200萬元以下的項目,實施邀請招標,規避有關規定。四是工程監管有漏洞。有疑點的簽證比較多,虛假簽證也時有發現。五是驗收評價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有些項目竣工后,僅組織相關部門看看現場,搞搞總結,對包括項目概預決算執行情況、資金使用、投資效益等進行綜合評估比較少。 對此,浦東新區審計局提出了加強監督管理的審計建議。一是完善決策程序,提升管理水平。各街鎮要根據所在區域中長期規劃及所在地內外部條件,依照有關法規和要求,做到科學決策、規范操作。二是明確監管職責,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積極探索“第三方”監管模式。對區、街鎮兩級財力投資的“拼盤”項目,凡招標方式不合規的,區級財力均不予撥付資金,加大對違規招標現象的處理力度。三是細化操作流程,嚴格按制度辦事。在事前環節,要強化報批程序,嚴把立項關;在事中環節,要明確操作程序,嚴把執行關,重點抓好招投標管理和現場監理;在事后環節,要及時開展審計,嚴把監督關。(鐘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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