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審計局認真貫徹《規定》精神,明確今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思路,區政府領導也對《2010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和2011年工作思路》作出批示,肯定2010年工作,同意2011年工作安排。 一是宣傳學習,優化審計環境。結合蕭山實際,認真貫徹中央“兩辦”《規定》精神,多形式、多層次地組織開展《規定》的宣傳與學習活動,進一步規范經濟責任審計行為,促使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依法依規自覺接受、主動配合經濟責任審計,為深化經濟責任審計積極創造良好的審計環境。目前,已首先結合召開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向各成員單位分發資料,聽取各成員單位對做好組織宣傳學習活動的意見,并對《規定》內容進行了初步講解和學習。 二是調整完善,健全工作制度。對照《規定》出現的新變化、新規定、新要求,對現有的一系列經濟責任審計意見、辦法、制度、規定等進行一次總結和梳理,對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領導干部離任經濟事項交接書與交接內容、結果報告報送、結果運用等方面,適時進行補充和調整,以健全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組織管理體制和制度體系。日前,已經聯席會議確定成員單位調整名單,并上報待區委辦發文公布。 三是及時總結,推進資產審計。以去年鎮街資產審計試點為基礎,及時總結經驗、完善不足,提高認識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開展資產審計的必要性,擴大審計對象范圍,積極推進以全部政府性資產審計為主線的鎮街黨政領導、部門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促進規范重大事項決策中的領導權力行為,有效發揮審計在防腐倡廉、確保國有集體資產保值增值等方面的批判性、預防性、建設性作用。 四是圍繞重點,深化審計內容。積極圍繞“領導干部守法、守紀、守規、盡責情況為重點”,堅持依法審計,不斷調整和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內容,科學確定審計評價范圍,客觀界定經濟責任。積極開展回訪和聯合督查,認真抓好審計整改落實,促進提高審計公信度。(趙玲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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