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陜西省審計廳十分重視審理稽核工作,積極創新,不斷開拓,進一步促進了審計業務質量的提升。其主要做法: 一是出具的審理意見內容涵蓋面大。為加強內部管理,審理稽核部門對審計項目質量把關在原有復核工作制度的基礎上,逐步向審理轉變,拓寬了三級復核工作的領域,加大了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力度。提出審理意見由原來重點關注審計程序的履行,審計文書中主要事實的表述,法律、法規的運用,審計評價、定性、處理、處罰等方面,擴展為不僅關注審計的結果,更加關注審計項目的實施過程,不僅對審計結果資料本身進行基本的審核,更加注重與審計人員的溝通等。 二是進一步創新審計業務審理。審計業務部門將審計報告及現場審計資料提交審理稽核部門,首先由審理稽核部門負責人對審計報告結構及反映問題重要性等方面進行把關;其次由審理人員對業務部門提交的所有審計資料認真審查,如發現審計組未執行審計實施方案,存在重大漏查、漏報事項,以及審計項目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充分,或其它審理資料不完整的,及時通知審計業務部門補查、補證。對審理發現的重大問題經集體研究,審理稽核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形成審理稽核部門的審理意見;第三,審理稽核部門將審理意見和需要總審計師關注的重大問題提交總審計師審核,并提出意見后,向業務部門出具正式審理意見書。 三是對已審結的審計項目償試稽核。在以前年度已完成的審計項目中,抽查一定數量的審計項目檔案,對其進行稽核,從而查漏補缺,對新開展審計項目業務質量的提高起到建設性作用。(孫軍憲 黃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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