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文件精神,四川省華鎣審計局采取四項措施,迅速組織學習貫徹落實。 一是深入細致學習。全局職工在局分管領導的帶領下,對《規定》全文逐章逐條進行了仔細研讀,明確了《規定》的新變化和新要求。圍繞全面貫徹落實《規定》、繼續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積極的討論,充分認識了《規定》頒布施行對加強經濟責任審計法規制度建設、規范經濟責任審計行為、促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科學發展的重要意義。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根據《規定》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任務、程序、內容、評價和結果運用提出的新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對審計結果運用、審計對象分類管理、責任追究以及審計結果公告等制度;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管理系統數據庫,強化項目計劃管理。 三是抓重點促發展。以學習貫徹《規定》為基礎,抓住三個重點促進經責審計健康發展。抓好經濟責任界定,科學評價領導責任;加強部門領導干部審計,促進自覺遵守財經紀律、依法履行經濟責任;深化國有企業負責人審計,保障國有資產安全,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 四是善協調早謀劃。主動聯系組織部門,結合學習貫徹《規定》,極早謀劃2011年經責審計項目計劃。對資金量大、來源渠道多、有資金分配權和項目安排權的部門的“一把手”優先安排,加強任中審計,并有效整合配置審計力量,搞好與預算執行、專項資金和資源環境審計項目的結合。對部分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開展同步審計,實現對黨政“一把手”經濟責任審計的全覆蓋。(李文莉 雷 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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