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山東省青島市法院系統高度重視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在審計部門指導下,對審計報告和審計結果公告反映的問題,進一步加大整改力度,不斷規范財務和業務管理,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機構,強化處室職能建設。針對系統財務核算力量薄弱的狀況,有3個法院成立了獨立的財務機構,14名業務骨干充實到財務部門,人力資源得以保障。 二是推廣應用信息系統管理軟件,搭建公共服務平臺。目前,全系統已基本實現了電算化,核算效率大大提高,尤其是案件往來款的明細核算,使財務監督的廣度和深度得到明顯加強。 三是全市法院系統統一實行內外聯動,監督工作達到新水準。刑事罰沒款方面,與工商銀行簽訂代收代繳罰沒款協議,實現了票款分離,確保及時上繳國庫;案款方面,與中介機構簽訂涉案物資拍賣款協議,實現了拍賣案款直接入賬,同時辦案法官實時跟蹤案款資金流向,及時發還當事人。 四是健全完善內控制度,保障司法體制健康運行。市中院根據審計建議牽頭制定了《關于加強訴訟費收費管理的規定》、《關于涉案物資拍賣款核算管理規定》、《關于規范對罰沒收入核算和管理的有關規定》等多項行業制度并下發全系統執行;各區(市)法院也根據各自實際分別制定了《關于代收案件上訴費的管理辦法》等14項規章制度,行業管理得到進一步規范。(孫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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