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印發后,山東省榮成市審計局積極組織工作人員進行學習,并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實。 一是加強自學。該局將市委辦公室轉發的《規定》以及從網站和報紙等媒體收集整理的有關領導講話和學習宣傳資料等,復印至每位審計人員手中,要求大家對照審計工作實際認真進行學習,深刻領會《規定》的精神實質,熟練掌握運用《規定》的具體內容和條款。 二是集中講解。召開全體人員會議,對《規定》頒布的意義和作用進行了強調,對審計署下發的宣傳方案和提綱等進行了集中學習;由法制機構負責人對《規定》的新內容進行了重點講解,并對照《規定》對審計內容、審計文書格式、述職報告內容等作了相應的修改完善。 三是完善經責審計評價辦法。根據《規定》要求的審計和評價內容,對《榮成市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辦法》進行了修訂,并與紀檢、監察、組織、人事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協調,將該辦法聯合下發,促進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結果真正得到有效運用。 四是向市領導提出相應審計建議。在向市領導提報的年度經濟責任審計情況綜合報告中,指出《規定》對經濟責任審計內容和結果運用等的要求,并提出加大任中審計力度和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更好地運用干部考核、使用和獎懲的建議,有效取得了市委、市政府對貫徹落實《規定》的支持。 五是提前規劃明年經責審計項目。與組織等部門溝通,了解市直部門單位領導干部任職情況,并對其中53名任職超過3年的領導干部及其所任職單位的情況進行調查,將其中經濟職責較多、資金量較大、社會比較關注的部門單位負責人,納入明年的任中經濟責任審計計劃。(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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