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于2010年12月8日公布,山東省文登市審計局黨組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學習,并以《規定》的貫徹落實為契機,切實做好經濟責任審計這篇“文章”,促進經濟責任審計深化發展。 一是成立學習領導小組。該局成立了《規定》學習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副局長、法制科長任小組成員。小組首先集中學習、研討《規定》宣傳工作方案和宣傳提綱,領會《規定》出臺的相關背景、過程以及重大意義,在深刻領會的基礎上制訂局機關學習計劃,明確12月為《規定》學習月,2011年1月為《規定》宣傳月,期間該局局長王炳剛將在電視臺進行專題講解,規定內容通過報刊全文轉載,以此擴大經濟責任審計的社會影響,營造良好的審計環境,推動經濟責任審計深化發展。 二是組織全體審計人員學習《規定》。該局法制科為大家講解《規定》的主要內容及精神實質,使大家充分認識到《規定》的出臺是加強干部管理監督和黨風廉政建設的需要,是完善經濟責任審計法規制定的需要,是推動經濟責任審計科學發展的需要。對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推動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加強審計法制化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在內部網站開辟專欄對《規定》進行全文轉載,切實把《規定》精神融入到審計工作中去。真正做到學深、學透,為全面貫徹落實《規定》奠定堅實的基礎。 三是以《規定》指導審計工作,促進經濟責任審計深化發展。該局要求大家在學習領會《規定》的基礎上,認真貫徹執行《規定》。由學習領導小組負責,法制科具體實施,圍繞如何做好經濟責任審計進行研究探討,制定相應的制度,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提供制度性、法規性保障,從而發揮《規定》的應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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