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湖北省宜昌市審計局以貫徹新修訂《審計法實施條例》、《國家審計準則》為契機,圍繞提高審計執行力、推進機關效能建設這條主線,著力構建審計計劃、查證、審理、督查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的閉合鏈式業務管理機制,大力完善審計績效考評制度,有效緩解了長期存在的審計任務重與審計力量相對不足的矛盾,審計工作質量、效率、效果不斷提升。 抓實時審理,促進審計質量控制向全方位、全過程轉變。該局結合審計署五年規劃,在所有項目中全面推行審理工作。一是提前介入,嚴格執行審計實施方案審核和備案制度,向審計組下發《審前調查記錄表》和《內部控制制度測試表》,促進提高審計實施方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實時監控,要求審計組每5個工作日必須打包上傳一次現場審計資料。審理科室通過OA系統實時查閱,實現審計審理和現場審計的有效銜接,確保審計查出問題的全面披露。三是出口把關,強化審計結果定性處理環節控制,確保統一定性、統一法規適用、統一處理處罰尺度,規范審計自由裁量權的使用。 通過實施審計項目審理工作,該局審計管理水平和審計質量得到顯著提升。一是審計人員質量意識進一步提高,逐步理解和適應了審理工作機制,更加有的放矢地開展審計,更加及時地反饋現場審計情況,審計針對性和實效性得到顯著提升。二是審計過程控制進一步加強。截至11月該局審理現場審計資料176次,提出148條審理意見,形成專題審計情況分析10篇(次),督促補充取證5例。通過實時審理這條紐帶,審計業務和審計管理融為一體。三是審計執行力進一步增強。通過審理工作這條主線,統一了審計思路,促進了審計總目標與各專業審計目標之間的有機貫連和補充,推動財政審計、投資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向縱深整體推進,呈現良好發展態勢。 抓成本控制和目標管理,促進審計實施向集約型、效率型轉變。該局狠抓成本控制和目標管理,著力向管理要效率,向內部挖潛能。一是細化審計業務流程,結合《國家審計準則》出臺《審計項目操作規程(試行)》,明確規定了審計業務流程各個環節的目標、要求及時限。二是強化成本控制,將審計任務、目標、人員、時間與審計項目計劃同時下達,嚴格執行審計工日、限時辦結、延時審批制度,促進降低項目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強目標管理,全面落實分級負責、績效考核制,對全年審計工作實行全方位考評,獎優罰劣,獎勤罰懶,營造了爭先進位的良好工作氛圍。 各項制度的執行到位,有效放大了政策疊加效應,加速了人力資源的優化組合。少數審計人員身上存在的“等、拖、靠、混”態度得到根本扭轉,效率觀念和團隊精神進一步增強,審計工作效率顯著提升。該局今年下達審計項目87個,項目數較往年增加三分之一,其中,政府投資項目和審計金額較往年增加一倍以上。截至11月底該局所有項目現場審計已全部結束,審計查出各類違規資金6462萬元,審減工程投資3333萬元,向紀檢監察部門移送案件線索3起,涉案金額407萬元。在審計任務明顯加重的情況下,通過提高效率這一杠桿,審計質量得到保證,審計時間與往年相比大為超前,為下一步謀劃2011年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 抓審計結論督查執行,促進審計整改向制度化、規范化轉變。一是強化督查執行機制,制定出臺了《審計結論執行督查工作規程》,對審計結論執行督查的內容、程序、手段作出了明確規范。二是完善協同配合機制。督查科會同審計組督促被審計單位限期落實,并對審計結論落實程度進行評估和考核,三是建立政府督辦機制。經審計部門起草,由宜昌市政府辦公室下發了《關于建立審計整改落實工作制度的通知》,將審計整改納入政府督辦范疇,為促進審計整改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保障。四是加強綜合分析反饋機制。年底匯總和分析審計結論落實情況,對審計決定、審計建議的可行性、可操作性進行全面分析反饋,為指導改進審計工作、科學制定下一年的審計計劃奠定基礎。 上述措施推動宜昌市審計整改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一是審計跟蹤督查力度進一步加強,保障了審計決定的落實到位。目前該局已對全年所有審計項目建立了審計結論落實臺賬,走訪了一半以上的被審計單位,督促納入預算管理1606萬元,調賬處理1199萬元。二是宜昌市委、政府對審計整改更加重視,部門協作配合力度進一步加大。針對審計情況和報告,市委書記郭有明、市長李樂成等領導作出批示30余份(次)。政府督查室將審計查出問題分類下達到相關部門,責令及時整改糾正。紀檢、監察等部門積極參與整改工作,從嚴處理問題責任人,根據審計線索立案查處3人,有力維護了財經紀律的嚴肅性。(曹志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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