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河南省濮陽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嚴格按照《河南省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條例》的規定,堅持“全程監控、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的工作方針,創新思路,完善機制,扎實工作,為規范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和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發揮了積極作用。全年共對100多個政府投資建設項目進行了審計,涉及資金2.28億元,審計核減2300萬元,為政府節約建設資金2300萬元。主要做法有: 一是出臺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明確審計監督主體地位。根據《審計法》第二十二條和《河南省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條例》第三條規定,結合濮陽縣實際,制定了《濮陽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并批準成立了濮陽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中心,作為審計機關下屬機構,搭建了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的平臺。 二是實行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必審制,強化審計監督執行力。通過對年度內100多個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審計,實現了項目全覆蓋,資金全監管,提升了審計監督執行力。特別是對重點投資項目,實行關口前移,全程跟蹤,重點監控;對與其直接有關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采購、供貨、咨詢、代理等單位的財務收支依法實施審計監督。 三是規范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提高監督管理水平。針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投入資金大、建設周期長、控制點多等特點,在實行竣工決算審計的基礎上,將審計貫穿于立項、報建、招投標、合同、概預算、設計、施工、監理、工程結算、項目后評估等建設的全過程,滲透到建設項目的各個環節,防止和杜絕了隨意變更現象,從而有效地控制了工程造價超標。 四是按照《審計法》及《河南省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條例》的規定,嚴格執行審計結論。審計機關出具的審計結果作為建設單位工程結算的重要依據,如未按規定接受竣工決算審計的項目,發改、財政、住建等相關部門和建設單位不得辦理工程價款的最終結算、固定資產移交手續;未經決算審計,不得辦理竣工驗收手續。(程善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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