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有效解決屢審屢犯的現象,使審計機關發現和揭示的問題切實糾正整改到位,近年來,江蘇省如皋市人大、市政府及相關部門整體聯動,多環節、多層面、多舉措抓整改,全力推進審計整改工作制度化規范化。近三年來,如皋市審計整改率均達到100%,社會反響普遍較好,審計公信度日益提升。 一是建立揭示機制。審計機關定期將審計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共性問題、改革發展中的問題、機制體制性的問題,以專題報告形式向市人大和市政府報告,同時將有些問題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充分反映和揭示問題。 二是交辦機制。市政府適時召開專題會議布置審計整改工作,以政府“交辦單”形式將需要整改的問題逐一落實到相關部門和鎮區,并由整改單位主要負責人就落實整改要求表態發言。 三是協調機制。由該市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專題研究涉及到機制體制方面問題的整改方案,涉及到多個部門或鎮區的問題由聯合工作組牽頭組織落實整改。 四是督辦機制。由市政府辦公室對相關部門和鎮區落實整改的質量和進度進行督查、督辦,收集整理上報情況,對整改不到位或達不到規定要求的,下達“督辦通知”,限期辦理。 五是評議機制。由市人大組織人大代表,邀請相關專業人員,通過聽取整改情況匯報、問卷調查、質詢等形式,對落實整改情況進行民主評議,形成評議意見,反饋到市政府和相關單位。 六是問責機制。明確部門、鎮區“一把手”是審計整改的第一責任人。對應付了事,或拒絕、拖延整改或弄虛作假的,由監察、人事等部門依據相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吳?。?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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