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如皋市政府采納審計建議,出臺了關于規范鄉鎮政府融資平臺財務管理的規定,要求對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到位,并對違反規定的責任人嚴格按照黨紀、政紀處分。 今年初,如皋市審計局在鄉鎮財政審計中發現,大部分鄉鎮為促進經濟快速發展,相繼建立了多種形式的政府融資平臺,其中較為普遍地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財務核算不規范、票據使用混亂等問題,審計機關在提交市政府的審計綜合報告中如實披露問題并提出了審計建議。如皋市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及時采納了審計建議。 該市在新出臺的規定中要求:一是強化鎮政府性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相關制度。按《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財經法規要求進行會計核算,強化票據管理,應納入財政管理和政府性收入不得使用收款票據,統一使用“非稅收入繳款書”,納入預算管理。二是由市監察、審計、財政等部門加大對鎮(區)政府性公司財務監督檢查力度,進行常態化監管,將政府性公司的財務管理納入鎮(區)內審監督范圍,對違反規定的相關責任人按黨紀政紀處分。三是控制政府融資規模,規范融資和擔保行為,降低地方財政風險,并對落實規定情況開展回頭看,由市紀委、財政局、審計局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湯元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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