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河南省新鄭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及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大力推動經濟責任審計成果轉化運用,使經濟責任審計在市委和干部管理部門管理、評價和使用干部中發揮的作用逐年加大。 一是利用經濟責任審計成果加強監督,為全市宏觀經濟決策提供依據。審計部門根據審計結果對被審計單位實行分類監督,對違紀違規問題較多的單位,實行一年審計一次,逐步規范各單位的財務管理,逐年減少各單位的違紀違規問題。同時,及時分析總結審計發現的問題,不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提交綜合審計情況報告,及時反映審計中發現的普遍性、突出性問題,為其決策提供真實、準確的基礎信息。 二是利用審計成果,為干部考核、任用提供重要參考依據。結合工作實際,組織部門制定了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情況登記表,將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和處理處罰情況在表中載明,裝入干部審計檔案,并與高校合作研發出《干部選拔任用決策系統》軟件,使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成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參數。 三是利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部門借助經濟責任審計情況,完善了領導干部廉政檔案,同時將審計報告裝入干部廉政檔案,作為對領導干部獎懲的重要依據。 據統計,自2000年以來,該市共對131名黨政、部門領導人進行了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查處違紀違規金額2.09億元,管理不規范金額3.3億元,損失浪費金額100萬元,嚴肅了財經紀律,凈化了黨風政風,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真正發揮了“管干部、正黨風、促發展”的效果。(鄭俊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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