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在經濟責任審計中不斷完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內容,實行“四責聯審”將單一的經濟責任審計向用人責任審查、廉政責任審評、編制責任審核拓展,進一步突出了干部監督的重點難點,創新了干部監督的方式方法,提升了干部監督的效果效益。牡丹江市實施的經濟責任“四責聯審”工作由市委組織部門牽頭,紀檢監察、編制、審計部門共同進點,分工合作,聯動實施,對黨政領導干部聯審的內容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一是用人責任審查。重點是貫徹執行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情況;按照政策法規規定選拔任用干部情況;群眾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評價以及遵守組織人事紀律情況等。 二是廉政責任審評。重點從領導干部個人收入的合規合法性、住房合規性、經費報銷手續的合規性、移交及群眾舉報的違法違紀線索查辦情況、公款出國(境)旅游和高消費等五個方面進行審計和評價。 三是編制責任審核。重點是貫徹執行機構編制政策法規情況;職能配置和職責履行情況;機構設置、編制使用、領導職數配備情況,有無違反規定權限和程序擅自增加機構、編制和領導職數的現象;遵守機構編制紀律情況等。 四是經濟責任審計。重點是貫徹執行國家經濟政策和財經法規情況;完成經濟發展規劃(指標)情況;重大經濟決策的程序和成效;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遵守財經紀律情況等。 “四責聯審”機制的構建,使組織、紀檢監察、編辦及審計四者之間聯接更加緊密、工作特性更加凸顯、審計內容更加深化,形成了領導干部考核任用評價機制,完善了防腐倡廉的防范體系,強化了領導干部履職情況的全面評價?!八呢熉搶彙笔菇洕熑螌徲嫷某晒统晒\用實現最大化,促進了干部管理監督聯動機制的進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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