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青田縣政府采納審計建議,出臺了《青田縣社會保險基金及票據管理實施細則(試行)》,進一步規范社?;鸸芾砑捌睋挠≈?、發放、購領、使用、保管及核銷。 在今年開展的城居養老、城居醫療、新農合等專項審計調查中,審計人員發現一些鄉鎮和部門對社會保險基金票據管理不重視,票據使用填寫不規范,上繳基金未按“雙限管理”,保費收入公款私存等問題,并以審計專報形式及時向縣政府及相關主管部門反映了情況??h政府主要領導對此高度重視,縣長批示:“請人勞社保局就審計中發現的問題逐一認真研究,提出對策,堅決予以整改?!?BR> 《細則》規定:一是嚴格執行“雙限管理”制度,要求各鄉鎮在指定金融機構設立基金收入戶,收取的社會保險費超過5000元或到星期五時,全額繳入基金收入戶或社?;鹭斦?,收入戶款項于每月底前上劃社?;鹭斦?;二是加強票據管理,統一收費票據,實行分次限量購領制度,財政部門負責票據的發放、監督,社保中心和新農醫辦負責保管已開具的票據存根,并規定了存根的保管期限;三是明確處罰標準,對違反票據管理規定的11種行為分別處以1000元、10000元、30000元以下不同金額的罰款?!都殑t》同時還要求各鄉鎮制定社會保險費收繳管理的具體制度。(朱鋒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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