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上海市浦東新區審計局對浦東新區(含南匯并入浦東之前的原南匯區)2009年度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 調查結果表明,原兩區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管理和使用總體比較規范,兩區合并后銜接也比較有序。但審計調查也發現原兩區在統一執行上海市有關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管理和使用政策的同時,由于歷史的原因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因素,也存在的一定的薄弱環節和征收、管理、使用上的差異。主要表現:配套費征收主體不統一;同類項目配套費征收標準不統一;有關主管部門存在欠收、緩征、減免配套費的現象;配套項目配套投入不足;資金監管存在薄弱環節等問題。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該局向區政府和相關部門提出了審計建議,引起高度重視,區長和分管副區長分別作出重要批示,并由分管副區長多次召集相關部門召開調研會、意見征詢會。在此基礎上,區政府出臺了《浦東新區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管理和使用若干意見》,其主要內容:統一了新區配套費征收標準、統一了配套費征收主體、統一了配套費使用程序、統一了操作方式、提高了教育設施配套費補貼標準、進一步完善了配套費使用管理流程、加大了對公益性民生配套項目的投入力度,確保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規范,使用合理,配套到位,造福于民。 與此同時,浦東新區政府對審計揭示的問題責成有關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內逐一落實整改,對某單位出納擅自拆借城市建設配套費的違法行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普升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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