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東省梁山縣審計局針對在農村貧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審計調查中發現的問題,向縣委縣政府提出了完善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監管等審計建議。該縣政府高度重視,立即召開有關部門負責人專題會議,對照審計建議制定了四項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為農村貧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順利進行提供組織保障。成立了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民政、財政、建設、殘聯等部門負責人參加的農村貧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縣農村貧困家庭危房改造實施的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工作。 二是制定實施方案,為農村貧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順利進行提供機制保障??h政府辦公室出臺了《關于印發梁山縣2010年農村貧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對危房改造的原則、任務、要求,資助對象范圍和資助重點,危房改造的標準要求,改造資金及管理,申報及審批程序等各個環節都作了明確規定,便于實際操作。 三是明確責任,真抓實干。該縣民政局、財政局代表縣政府與各鄉鎮簽定了“農村貧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項目責任書,明確了各自責任,由全面實行鄉鎮政府統一規劃、統一組織、統一資金、統一施工、統一驗收的危房改造模式。 四是強化措施,嚴格監管。在確定危房改造對象后,要按照規定要求,對危房改造工程實行公開招標,加強監督管理,嚴把建設質量關,定期對危房改造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工程完工后,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檢查驗收,確保貧困家庭群眾居住安全。(王宗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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