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湖北省武漢市委、市政府將全市審計機關列為政風行風民主評議部門之一,充分體現了政府和社會各界對審計工作的關注、關懷。為了進一步加強政風行風建設,改進工作作風,推動依法從審、執審為民,武漢市審計局和13個區審計局決心共同攜手,開門納諫,廣泛接受社會各界和全市人民的評議與監督,國慶節前通過政務網、公開信等載體就審計機關政風行風建設和職責履行向社會作出“四不”鄭重承諾: 一、認真履責、服務大局,不出現一起審計不作為或亂作為等影響全市經濟發展環境的問題。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經濟發展戰略和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積極跟進財政資金、政府重大項目投資、民生資金績效,促進各項保增長、保民生、擴內需等宏觀調控政策和惠民、惠農政策措施的落實;積極跟進資源環境、節能環保、污水處理項目,服務“兩型社會”建設;深入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推進領導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執政、廉潔從政,促進反腐倡廉建設。積極開展調查研究,不斷創新審計手段和方法,寓服務于監督之中,努力提高審計執行力和服務質量、效率,切實發揮審計監督的建設性作用,從更高層次上服務改革發展大局。 二、依法審計、客觀公正,不因審計原因造成一起重大違紀違規和經濟案件逃脫黨紀、政紀、法律追究的問題。嚴格執行《審計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堅持“依法、程序、質量、文明”原則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誠實守信要求,建立健全公開、公平、公正的審計執法程序和處罰機制,嚴格依法依規實施審計和審計處理、處罰,對查處的重大違紀違規和經濟案件線索,發現一起,向紀檢監察、司法機關和有關主管部門移送一起,決不拖延、隱瞞。 三、嚴格自律、廉潔從審,不發生一起審計人員以審謀私、假公濟私的問題。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廉潔從政規定和“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審計組長廉政負責制和審計回訪等廉政制度,建立和完善審計聽證和審計復議制度,健全審計風險防控機制,完善廉政教育、預防、監督長效管理機制,落實審計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審計公示制等制度,規范政務公開內容,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增強審計人員自身“免疫力”。 四、有錯必糾、從嚴治審,不發生一起避重就輕、護短遮丑的問題。對政風行風評議中發現和群眾反映的審計人員違法違紀、執法不公、效率不高、態度不好等問題,堅決查處和糾正,切實做到“三不放過”,即群眾反映和自查出的突出問題,不查清不放過;對嚴重違紀違規的人和事,不追究責任不放過;對查清的問題,未吸取教訓、整改不到位的不放過。(張年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