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發布后,吉林省延吉市審計局為使全體審計人員盡快熟知《審計準則》條款,準確把握《審計準則》的實質和內涵,為2011年1月1日正式施行打好基礎、做好準備,采取“三步走”措施,深入學習貫徹落實審計準則。 第一步,學習原文,熟知條款。該局要求全體審計人員以自學為主的方式,充分利用業余時間,對《審計準則》原文進行逐字逐條的學習,熟知《審計準則》條款。結合審計項目以科室為單位組織學習交流,弄清楚哪些條款是用來規范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履行法定審計職責行為的,哪些條款是提供給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執行審計業務的職業標準,哪些條款是用來評價審計質量基本尺度的,為進一步的學習提高打下堅實基礎。 第二步,培訓提高,掌握實質。在審計人員自學、熟知《審計準則》條款的基礎上,組織開展集中學習培訓,由分管業務領導對照新老《審計準則》,重點講解修改和創新內容,詳細解讀審計實施、審計報告及質量控制和責任等業務基本程序,加深審計人員對《審計準則》的認識和理解,掌握《審計準則》的精神內涵,為全面貫徹實施打好理論基礎。 第三步,修訂制度,規范行為。按照新準則要求及省、州審計機關對相關制度的修改,結合本單位實際,有針對性地及時修訂現行審計業務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完善審計監督機制,強化監督手段,明確審計職責,提高工作保障,努力實現審計工作的程序化、審計管理的制度化、審計行為的規范化,把《審計準則》要求落實到審計工作的各個環節,嚴格執行審計業務職業標準,保證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發揮審計保障國家經濟和社會健康運行的“免疫系統”功能奠定良好的基礎。(江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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