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自2009年,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組織財政、稅務、公安、工商、監察、審計等部門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了打擊發票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在此次行動中,內蒙古審計廳與自治區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協調小組密切協作,多措并舉,結合審計工作實際,積極開展了打擊發票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 為了開展好此次行動,內蒙古審計廳及時向全區審計機關轉發了《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區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并部署了開展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的具體方案。要求各級審計機關將查處發票違法犯罪行為列入審計工作重點,將專項行動與日常審計工作有機結合,加大對涉及行政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等使用虛假發票行為的審計力度。 在審計中,審計人員通過運用“審閱核對”與“詢問了解”相結合,“案頭審查”與“外圍調查”相結合等多種方法,發現并查處了一些單位的發票違法違紀行為。如2009年,查出某社會團體通過虛開發票違規套取現金,設立“小金庫”69萬元;查出某高校以作廢的票據列支70多萬元;查出某單位以廣告費名義用虛假公章和票據列支,套取外聘人員的工資130多萬元,偷逃個人所得稅等問題。 該廳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受到自治區協調小組的肯定,廳行政事業審計處姚麗華同志被評為2009年全區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先進個人。(周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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