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在反腐敗工作中的配合,實現法律監督與審計監督的緊密銜接,達到整合資源,形成反腐敗工作合力的目的,9月2日,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審計局和檢察院聯合下發了《關于在反腐敗工作中進一步加強協作配合的意見》,此文件的下發將把通州區檢察院和審計局在反腐敗工作中的協作配合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通州區審計局與檢察院共同成立了協調配合領導小組,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文件規定,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聯席例會,互相交流、通報工作情況,協調重大個案的查處。每年年初的聯席例會上,區檢察院和審計局要相互通報工作計劃和工作重點,選擇相同的領域和行業,開展專項行動和專項審計。對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的被審單位和有關人員涉嫌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的情況,應當及時將犯罪案件線索連同相關證據材料移送區檢察院職能部門處理,也可以由區審計局提出要求檢察院派員提前介入,配合審查,必要時可開展相關的調查工作。對區檢察院在查辦案件過程中涉及審計專業性的事項,需要區審計局協助審計的,區審計局也將及時派員予以配合。反腐敗協作機制的建立將充分發揚審計與檢察的職能、專業優勢,產生疊加效應,加大威懾力度,推進反腐敗工作的深入開展。(陶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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