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審計機關作風效能建設,不斷增強審計人員組織紀律觀念和執行廉政制度的自覺性,近日,山東省濟寧市審計局與市紀委派駐第三紀檢組共同研究制定《審計現場巡視制度》。 《制度》規定,市審計局審計巡視工作由市紀委派駐第三紀檢組負責組織實施。市紀委派駐第三紀檢組組成審計巡視小組,不定期、不打招呼到審計組審計現場進行巡查。通過查看審計組和審計人員的作風效能和遵守廉政紀律的情況;聽取審計組和審計人員的工作匯報;召開座談會、向被審計單位了解情況,征求意見;發放審計巡視情況表等方式,監督檢查審計組和審計人員有無違反工作紀律和廉政紀律的情況,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 《制度》要求,對市審計局每年正在開展的就地審計項目全部進行現場巡查,對報送審計項目應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進行現場巡查。巡視內容包括:檢查審計人員依法審計、文明審計的情況;檢查審計人員遵守工作制度情況,是否遵守上下班制度,有無遲到、早退的現象;檢查審計人員遵守《審計人員十個嚴禁》和《審計工作紀律“八不準”》等廉政紀律情況;征求被審計單位對審計人員作風效能和遵守廉政紀律的意見等。 《制度》指出,審計巡視結束后,巡視組要及時將巡視結果向市審計局黨組通報,對巡視中發現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市審計局把審計巡視的結果作為審計人員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之一,納入年度考核。(王宗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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