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蘇省鹽城市亭湖新區管委會原主任經濟責任審計中,亭湖區審計局首次對領導干部任期招商引資績效情況進行審計,并形成專題報告報送區委和區政府,收到了較好效果。 亭湖區審計局著重從招商引資任務完成情況、項目實施情況、成本列支情況進行績效分析。一是分析被審領導干部任期內招商引資任務完成情況。對照每年初區委、區政府確定的招商引資任務,從招引項目數量、投資總額到位情況進行比較分析,特別關注新光伏產業以及適合新區發展的三產服務業項目完成情況。二是分析任期內招引項目目前的實施情況;全面了解簽訂協議的100多個項目稅收完成情況,對其中承諾稅收與實際稅收差距比較大的20多個項目,組織審計人員逐家上門調查,找原因、提對策;三是分析任期內招商成本列支情況。在了解為招商引資支付的差旅費、交通費、招待費等“表面費用”情況的基礎上,重點審查相同地塊不同出讓金、同等投資額不等用地量等“隱性現象”。 審計表明:近幾年來的招商引資工作有力地促進了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不但極大地提升了其財政貢獻率,更改善了發展環境,為鹽城大市區河東片區的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同時,審計也以點帶面地指出當前招商引資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如客商投資承諾不到位,存有囤地的嫌疑;招商成本過高,費用列支不明確等等。為此,亭湖區審計局建議區委、區政府進一步完善招商引資考核管理制度,從簽約、開工、投產,直至達效,實行全過程跟蹤考核;嚴格招商引資費用管理,根據招商成果確定招商成本、下撥招商經費,并在賬目中設立“招商引資”科目進行統一管理,受到了有關領導的肯定。(廖月琴 嵇仁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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