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的若干意見》精神,云南省審計廳經過認真研究,日前初步提出了“十二五”期間,全省審計機關除認真履行法定的預算執行審計職責之外,還有八項重點任務和四條保障機制。 一、政府投資審計。有計劃開展對西部大開發戰略重點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橋頭堡”建設重點項目,以及省政府確定的20個重點建設項目進行跟蹤審計。 二、資源環境審計。定期開展對“三江并流”江河水源涵養區、滇中石漠化防治區和滇西北生態功能區建設項目的跟蹤審計,對退耕還林工程和九大高原湖泊水環境治理、“七彩云南”環境保護行動等的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 三、涉農專項審計。開展對農業產業化重點建設項目、整村推進項目、財政支農專項資金、農村勞動力轉移以及各項惠農政策執行情況的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 四、產業培育審計。重點對省內大型煤炭、有色金屬基地建設的進展情況,電力開發與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情況,以及財政投入扶持旅游等優勢產業,生物制藥、節能環保等新興產業進行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 五、民生領域審計。繼續依據公眾的意愿,統籌安排對農村和邊遠地區教育投入情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進展情況,以及文化事業的投入產出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調查,并對就業、社會保障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聯網審計。 六、地域經濟審計。加強對滇中經濟區開發情況、全省73個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扶貧資金和邊境、民族地區財政專項扶持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重點選擇財政“省直管縣”、以及東川、個舊等資源枯竭地區開展轉型推進情況專項審計調查。 七、行政績效審計。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推行效能政府四項制度的要求,重點揭示各級行政機關在履行工作職責、提升行政效能方面的進展和成效;重點關注省屬國有企業的改制和經營情況,幫助地方金融機構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加強對國有對外投資的延伸審計。 八、公共管理審計。繼續加強對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所推出的財政、稅收、投資、金融、產業、土地、價格、生態補償、人才、幫扶等方面扶持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的檢查;在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中,依據不同情況建立分類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對自然災害等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理情況實行應急審計。 為確保上述重點任務的完成,云南省審計廳確定了四條保障措施:一是積極打造“三型”黨組織;二是強力推進“云審工程”;三是全面推行數字化審計;四是不斷提升審計能力和水平。(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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