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區審計局對該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發現新農合基金存在運行不暢、保障能力不強、覆蓋面偏窄等問題。審計調查報告引起區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區長高慶波批示要求“有關部門對審計提出的問題和建議予以研究,認真落實整改”。 近日,芝罘區政府制定出臺《關于調整芝罘區2010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方案》,決定采取4條措施提高新農合保障能力。一是增列財政支出預算200萬元,將財政補助標準由原來的80元/人提高到175元/人;城郊低保、五保戶和重點優撫對象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全額補貼。二是調整補償范圍和標準,調整住院分娩定額補償標準,將意外傷害納入補償范圍,最高補償限額由每人每年3萬元提高到6萬元。三是擴大定點醫療范圍,新增加了4家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方便群眾就近就醫。四是簡化就醫補償程序,取消了到市級定點醫院住院的轉診程序,進一步提高了補償報銷效率。(黃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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