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科學正確的評價反映領導干部任職情況,更好地為組織人事部門提供參考依據,山東省招遠市審計局出臺了新的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新的評價指標分機關事業單位和市屬重點企業兩個層面,具有更強的針對性,更加細化和量化。 對機關事業單位領導干部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除原有的任期內收支、預算外收繳等基本情況外,新增以下指標:一是任期內往來款項特別是應付款情況;二是任期內固定資產增減情況;三是任期內非生產性支出情況,特別是招待費、會議費、福利支出等情況;四是領導干部任期內個人收入情況,包括工資以外的獎金、福利及各種政策性獎勵等。同時規定,上述指標要充分體現現任領導與前任領導任期期間的增減情況,并分析原因。 對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特別是國有黃金礦山企業領導干部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除了與機關事業單位領導干部一致的部分項目外,還增加了工人工資收入及“五金”繳納情況、企業科技投入情況及發展潛力評估情況、企業稅收及財政貢獻六個指標,更加關注國有企業領導干部履行社會責任情況和企業可持續發展情況。(閆衛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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