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荊州市人民政府發出電傳通知,要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荊州開發區、政府各部門加強和規范政府融資平臺建議和管理。至此,荊州市審計局連續三年跟蹤政府債務實施的審計監督終見成效。 近幾年來,荊州市審計局在開展預算執行審計中,根據政府基礎設施和社會公益事業投入不斷增加,政府性債務規模不斷擴大的實際,按照市人大的要求,開始關注政府性舉債情況,從2008年開始,連續3年將政府性債務,特別是作為政府融資平臺的城投公司債務列入審計內容。2009年又分別對市直4家公立醫院和4所公立大學債務情況開展審計和調查。尤其是今年上半年,在省審計廳的統一部署下開展的對荊州市政府性債務的全面審計調查,進一步弄清了荊州市政府性債務的來源、規模分布、投向及管理情況。 針對政府性債務審計發現的問題,該局連續3年在提交給政府的審計結果報告和代表政府向人大常委會所作審計工作報告中建議:市城投公司作為代表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的融資平臺,必須建立真正意義上的法人治理結構,實行嚴格意義上的市場化運作體制,實現對土地一級市場的壟斷,加強土地儲備與開發,形成有效的投資收益渠道和債務償還機制,提升債務償還能力,提高政府信用。同時,提醒政府對醫院、學校等借貸的公益性債務,嚴格控制規模,避免惡性競爭和無限制的舉債擴張,防止加大地方財政風險,增加教育和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難度。 為切實從根本上加強和規范政府融資平臺的建設和管理,防范債務風險,荊州市政府根據國務院關于清理和規范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要求,下發了關于加強和規范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建設管理意見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荊州開發區和政府有關部門,切實提高認識,以審計整改為契機,高度重視加強和規范政府融資平臺建設管理工作,實現貸款風險的全覆蓋,維護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 通知還強調:政府融資平臺必須符合國家金融監管要求和《公司法》的有關規定,承貸主體必須是獨立法人,財務核算體系必須健全,對政府主導、實力雄厚、管理規范、具有項目建設管理職責的承貸實體給予重點支持;信貸投向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金融機構業務政策支持范圍;新發放的增量貸款必須100%辦理土地等優質資產抵(質)押,并于貸款發放前落實到位,同時落實好第二還款來源及風險防范措施;對于原有由地方政府和人大開具“擔保函”等方式提供財政擔保,以及抵(質)押物不足值的存量貸款,要優先辦理土地等優良資產抵(質)押,或優先落實擔保主體擔保,確保資產抵(質)押履蓋面達到100%。(湯從華 肖舟 楊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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