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務重、人員少”是當前基層審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如何消除審計任務重、工作壓力大之下可能出現的疏漏和風險?江蘇省東??h審計局日前出臺《關于對審計項目實行全程提示的規定》,以制度形式努力化解審計風險和堵塞工作漏洞。 根據該局新出臺的規定,針對以往所發現的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存在的類型化或常見性問題、漏洞以及應當引起警示和注意的情形,從審前準備到審計實施、審計處理處罰在審計每個階段和環節進行全程提示,明確了審前調查提示、審計方案制定提示、審計取證提示、審計審理提示、審計文書處理、審計決定執行等12類提示內容,以及提示責任追究等程序。例如,審計組在擬定審計決定書時,應就審計執行期限對執行部門進行提示,要求其自審計決定生效之日起90日內檢查、督促審計結果的落實;在關于審計工作底稿的質量控制方面,對審計證據與審計工作底稿的相關對應關系進行提示。該項制度改變了過去以事后質量控制為主的管理方式,事先預防、過程監控和及時改進成為該制度的亮點。 “全程提示”制度是該局今年著力打造的“一體化審計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該管理體系包括過程管理、全程提示、質量評查、績效考評等4種審計質量控制管理制度,為審計質量的提升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潘強端 袁清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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