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浙江省慈溪市審計局加快審計轉型步伐,推出三項措施強化經濟責任審計精細化管理,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規范化和系統化,有力地提升了審計效率和質量,促進了審計建設性作用的發揮。 一、實施模塊化管理。按照做專、做精、做深的要求,實行條塊分配同類型項目集中實施,將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分為鎮(街道)類和部門類兩大模塊,同一模塊中的同類型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由同一個科室全部實施,深入調研共性問題和普遍性問題,提煉出具有深層次的審計意見和建議。 二、執行雙“1+X”模式。一個“1+X”即為一個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完成多個審計項目任務,如在今年該市民政局、殘聯等部門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同時結合實施了財政同級審、系統財務運行情況審計調查、市人大要求的部門預算執行審計評議等項目,實現了“一拖三”的審計成效。第二個“1+X”即為一個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在做好常規審計之外,要深入挖掘和創新,爭取發現各個層面的多個問題,使審計視野得到進一步拓展。 三、細查四個重點。經濟責任審計內容在以往的基礎上,加強四方面的重點:一是關注拆遷改造工作,審計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二是關注鎮(街道)資產經營公司管理和運行情況,審計財政資金使用績效;三是關注工程投資建設項目,了解工程招投標及與相關企業結算情況,查找廉潔從政方面潛在問題和苗頭性問題;四是關注內部審計開展情況,了解內控制度是否落實執行,促進內部控制的健全和完善。(胡立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