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自治區中衛市審計局在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中運用聽、看、查、比、核相結合的審計方法,提高審計質量,努力防范和降低審計風險。一是聽:在審前調查和審計進點時,召開領導班子、中層以上干部及財會人員等有關人員參加的座談會,聽取責任人履行職責和所在單位有關制度建設及管理的情況;在審計過程中,走訪有關人員,聽取群眾意見,了解情況。 二是看:審閱管理制度、合同協議,核對賬表、賬物,看內控制度是否健全,合同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財產物資管理是否完善,賬賬、賬實是否相符。 三是查:根據審計方案確定的范圍和重點,查報表、賬簿、會計憑證等有關資料,以核實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評價資金使用的效益性,分析債權債務的風險性和資產的安全性。四是比:對任職期初與任職期末資產負債的增減情況進行比較分析,審查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和任期目標的完成情況。五是核:嚴格復核制度,推行三級復核六級把關制度,努力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得當。(莫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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