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山東省文登市審計局高度重視績效審計,根據劉家義審計長“到2012年,我國所有的審計項目都將開展績效審計”的指示精神,作出總體規劃、明確審計重點、細化評價標準,開辟了該局績效審計的新局面。 提出“三個年”總體規劃。該局確定2010年為績效審計“加快推進年”,要求各科室至少完成2個“獨立型”和3個“綜合型”績效審計項目;2011年為“鞏固提升年”,主要在總結經驗,提升質量的基礎上,將績效審計比重提高到60%以上;2012年為“全面普及年”,要求所有具備條件的項目都要開展“獨立型”績效審計,基本實現從以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為主導向以績效審計為主導的審計模式轉變。 明確“四突出”審計重點。圍繞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資源)的配置、使用和利用,該局要求在績效審計內容方面突出四個重點。一是突出對部門(單位)財政支出的審計。結合預算執行和經濟責任審計,明確績效管理責任,促進職責履行,提高管理水平。二是突出對專項資金的審計。檢查其籌措、管理和使用情況,促進提高資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三是突出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審計。分析項目的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促進科學決策、規范管理。四是突出對宏觀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的審計。揭示政策及體制方面的問題,調研政策效果,分析影響宏觀政策落實的原因,提出完善政策的建議。 細化“三到位”評價標準。為增強績效審計評價的全面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該局在2005年提出的績效審計在評價發展模式、發展質量、發展后勁方面要做到“三到位”的基礎上,根據行政機關、專項資金、政府投資三類審計對象性質、內容和重點的不同,細化、量化了26項評價標準。同時要求評價要做到四個結合,即揭露問題與表述業績相結合、局部效益與總體效益相結合、當期效益與長遠效益相結合,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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