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機關作風建設,打造效能審計,樹立良好審計形象,近日,山東省濟寧市審計局和市紀委派駐第三紀檢組共同研究制定了《作風紀律監督辦法》。
《辦法》規定,市審計局和市紀委派駐第三紀檢組聯合成立作風紀律督查組,由市紀委派駐第三紀檢組負責,市審計局抽調人員配合,采取明查暗訪、集中檢查、不定期抽查、到審計組實地巡查等方式,對市審計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工作人員,各駐點審計組,縣市區審計局掛職和借用人員,市局高校見習畢業生的作風紀律進行監督檢查。主要檢查工作人員是否存在上班遲到、早退、曠工,上班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工作日午間飲酒,不按時參加集中學習、教育培訓等集體活動,因病、因事不按規定請銷假等違反作風紀律的行為。
《辦法》規定,檢查結果及時通報,并納入年度綜合考核,與科室及個人評先表彰掛鉤。對違反作風紀律制度的個人,發現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查,發現兩次由局領導與當事人、科室主要負責人談話進行批評教育,發現三次取消本人及所在科室和科室主要負責人評先資格。違反規定被市有關部門通報的,對當事人及所在科室評先樹優中實行“一票否決”。違反紀律情節嚴重、態度惡劣、影響較壞和屢查屢犯的,給予紀律處分。
《辦法》要求,督查組要把嚴肅工作紀律作為機關作風建設和效能建設的重要工作來抓,加強經常性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認真調查核實,如實向市審計局黨組匯報。全局干部職工要嚴格遵守機關各項管理制度,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積極支持配合督查組的工作,針對存在的問題認真分析原因,開展自查自糾,切實做好整改工作。(王宗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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