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審計行為,切實提高審計質量,近日,湖南省漣源市審計局制定出臺了《漣源市審計局審計操作規程(試行)》,操作規程共27章253條,該規程對制訂審計項目計劃至審計項目歸檔等審計業務工作的主要環節進行全程質量控制。
一是強調了審計項目計劃制定的科學性。該規程要求,各業務部門和局辦公室要建立本部門和全市的被審計對象資料庫,及時掌握被審計對象的基本情況和歷年接受審計的情況,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經審計業務會議審定后執行。
二是嚴格實行審計業務會議制度。對所有審計項目在相關節點均須按規定召開審計業務會議,重要審計事項的審計報告和所有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由局長親自主持召開審計業務會議進行審定。
三是明確了審計評價的依據和范圍。針對以往部分審計項目審計評價無依據和超范圍評價的情況,該規程明確規定審計評價必須有證據為支撐,對沒有證據為支撐或超范圍的事項一律不予審計評價,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對被審計責任人的審計評價,均須由審計業務會議集體審定。
四是建立完善了審計質量責任追究辦法。該規程規定設立審計項目質量檢查委員會,對全局的審計項目質量責任進行評估和追究,對造成了不良后果的人員由本局給予相應的處理或提請有權部門追究相應責任,強化了全局審計業務人員的質量、責任意識,對推動審計質量的穩步提升將起到積極作用。(龔建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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