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進一步增強各級領導干部責任意識,完善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問題的長效機制,維護財經法規的嚴肅性,結合上級審計機關精神,山東省膠南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聯合發文,出臺了《關于建立主要負責同志對審計報告簽批制度的通知》,不斷強化審計結論的落實力度。
《通知》明確規定了審計結論的落實范圍。要求各鎮(街道)和市直各部門、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對審計部門出具的審計報告,要及時閱看并簽批意見。一是對于上級審計機關審計過程中涉及的我市相關單位存在的問題,相關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與審計組進行溝通、組織整改,全面配合上級審計機關的工作,超前整改審計發現的問題;二是對于本級審計機關出具的審計報告,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及時閱看并簽批意見,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對于鎮(街道)經管部門實施的村居審計,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要明確審計報告的閱批責任,定期在黨政聯席會通報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簽批意見及整改情況。
《通知》要求建立主要領導簽批審計報告的常態化機制。要求各鎮(街道)和市直各部門、各單位應在收到上級及本級審計部門的審計報告后5日內將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的簽批意見書面反饋至市審計局,由市審計局匯總整理后,每半年報送市政府一次;對于各鎮(街道)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對村居審計的簽批意見,于每季度末匯總上報市審計局。
《通知》注重強化審計報告簽批制度的監督檢查機制。要求各鎮(街道)和市直各部門、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高度重視審計報告反映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積極完善和改進內部管理,提高依法理財水平。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把主要負責同志簽批審計報告制度落實情況納入重點督查范圍,加強與審計部門的溝通,對不按時閱看并簽批審計報告、對簽批意見整改不到位的,定期予以通報批評并督促整改落實,推動審計結果充分、有效運用。(韓明 安百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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