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2009年優秀審計項目評選工作日前圓滿結束。 在這次評選中,內蒙古審計廳按照新修改的《自治區優秀審計項目評選辦法》和《自治區優秀綜合性審計項目評選辦法》(試行),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從各盟市審計機關抽調了12名審理(法制)科長,從廳機關各業務處抽調了13名業務骨干,采取廳機關和各盟市互評打分的方式對各地方、各單位推薦的全區2009年完成的35個待選優秀審計項目(單項審計項目23個、綜合性審計項目12個)進行了認真的評選。評選結果經廳審理委員會研究決定后,在廳內進行了公示。赤峰市審計局實施的對敖漢旗2008年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等5個項目被評為全區優秀審計項目,廳行政事業審計處實施的對自治區財經學院2008年財政財務收支和院長張亞民同志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等12個項目被評為全區表彰審計項目;巴彥淖爾市審計局組織實施的對全市退耕還林、退牧還草專項資金的審計和審計調查等3個綜合性審計項目被評為全區優秀綜合性審計項目,包頭市審計局組織實施的對全市2008年企業職工養老等五項基金的審計等4個綜合性審計項目被評為全區表彰綜合性審計項目。 對獲得優秀和表彰的審計項目和綜合性審計項目,內蒙古審計廳將在全區范圍內進行通報表彰及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