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湖北省通城縣審計局在經濟責任審計領域中不斷加大審計力量,創新思路,改進方法,通過多年的探索總結,于2009年創新地提出了經濟責任審計綜合報告,取得了較大的成功。近日,經經濟責任領導小組聯席會議通過,形成經濟責任審計綜合報告制度。
該制度要求審計部門除了報送被審計對象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外,還要對同批次由縣委組織部下達的縣直部門負責人的任中或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情況進行綜合歸納,對審計發現存在的比較帶普遍性和社會熱點問題及個別違紀違規較為嚴重的問題,作認真仔細的分析,編寫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綜合報告材料,并就如何防范和改正這些問題提出了相應的合理化審計建議,及時向縣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工作小組匯報,以便及時發現各單位在執行財經紀律方面帶共性的問題,及時糾正,發揮審計“免疫”功能。
該制度的建立對深入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大有益處。綜合報告不僅能引起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工作小組及聯席會議組的高度重視,而且跳出了單個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無可比性的狹窄空間,更容易分析和發現帶普遍性的問題。同時,在綜合審計報告中,以政府性資金為主線,突出資金使用效益和任期內重大建設投資,經濟決策的效益。同時,分析各單位公用經費和人員經費的預算安排,審查單位公用資金的充裕程度,看單位公用經費結構是否合理,金額是否異常,防止“用多用少都叫屈”,審查職工個人所得的相對水平,看職工個人所得的類別金額,防止“發多發少都裝窮”,為財政部門合理編制部門預算提供合理依據,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成果。(樊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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