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大審計執法力度、維護財經法紀的嚴肅性, 做到審中查找問題與審后結果落實并重,充分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湖北省宜昌市審計局按照“立足主線、突出輔線、內部加壓、外部借力”工作思路,積極建立審計結論落實督查新機制,確保審計成果的充分利用和審計職能的充分發揮。 一是設立機構,強化執行督查。以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為契機,新設立審計執行督查科,負責審計決定整改落實的督促檢查;審計處理處罰事項、審計移送處理事項、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等事項的督促檢查;檢查了解被審計單位自行糾正和采納落實審計建議的情況;負責審計回訪,聽取收集被審計單位的意見;負責審計結論需其他部門協助執行的協調;綜合反饋審計結論執行情況,提出改進審計工作的建議。 二是制定規程,優化工作模式。立足發揮審計組職責主線,突出執行督查輔線,制定出臺了《宜昌市審計局審計結論執行督查工作規程》,明確了執行督查科與審計組、協助執行部門、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相互配合的工作機制,賦予執行督查科采取電話通知督查、下發文書督查、現場上門督查等工作手段,重要審計結論落實督查可以專題報告和向社會公告。 三是內部加壓,搞好協同配合。審計執行督查科建立審計結論落實情況臺賬和審計執行信息庫,對審計結論落實程度進行評估和考核,促使審計組要求被審計單位及時落實審計結論;同時對落實難度大的重要審計結論,由審計執行督查科和審計組協同督促被審計單位限期落實;對因審計結論缺乏可操作性等原因造成無法落實的,向局領導報告后督促審計組予以適當糾正處理;形成審計機關對審計組和被審計單位雙向督查的工作格局。 四是外部借力,完備強硬手段。對審計執行督查科和審計組聯合督查后,被審計單位無正當理由但仍拒不落實審計結論的,由審計執行督查科協調會同紀檢、監察、組織、人事、財政、稅務等部門協助執行和落實,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重大特殊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提請列入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督查范圍。同時建立審計結論落實情況內部通報和社會公告機制,形成政府督查和社會輿論對不按要求落實審計結論單位的雙重督促態勢。 五是圍繞服務,提升回訪效果。督促被審計單位落實審計結論的最終目的是搞好審計成果的利用轉化,發揮審計部門幫助、促進單位加強內部管理和服務經濟發展的功能。審計執行督查科通過開展審計回訪活動,匯總和分析審計結論落實情況,了解和吸收各單位對審計工作的建議,及時向局領導反映和匯報,便于審計機關不斷加強和改進審計工作,進一步發揮審計監督服務職能和“免疫系統”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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