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湖北省宜昌市審計局在對該市某酒店的一次例行審計中發現,該單位餐飲成本核算嚴重不實,涉嫌弄虛作假。審計人員深挖細究,從餐飲采購環節調查入手,查出該單位虛列餐飲進貨成本、套取現金122.99萬元的嚴重違法事實。
審計人員在對該酒店的餐飲進貨成本進行審計核實中發現,酒店大量的糧油、魚肉、海鮮進貨原始單據上簽字報銷混亂,既有采購部門負責人、又有結算部門的負責人、甚至有對外承包部門的負責人在餐飲采購原始單據上簽字核銷,這些采購一個共同的特點是大額現金支付。
據此,審計人員找來酒店采購部門負責人,從酒店內部控制環節入手進行核實。采購人員證實,酒店的餐飲采購必須有采購部門負責人、采購員、保管員三方簽字才有效。據此線索,審計人員對當年該酒店的全部采購原始單據進行了逐一審計核實確認,發現未由三人簽字的糧油、海鮮等采購原始票據金額達122.99萬元。審計人員找來這部分票據的主要簽字核銷人—酒店結算部的陳經理,在事實面前,該負責人不得不承認,這122.99萬元的所謂糧油、魚肉、海鮮并非真正的餐飲進貨成本,而是有關單位及個人利用該酒店管理混亂套取現金的行為。
目前,這一嚴重違法亂紀行為已移交有關部門正在調查處理之中。(侯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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