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審計局對區新農村合作醫療基金進行了審計調查。審計調查結果顯示:通過建立“四項制度”、執行“四個公開”、做好“一個公示”,讓該區農民在進行的“對實施新農合政策是否滿意”等9項審計問卷調查中滿意率達百分之百。
從2003年開始洪山區實施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至2009年底,該區參合農戶4.4萬余戶,人數12萬余人,占該區總農業人口的92%,參合率99.6%,當年籌集基金1950余萬元,有8.9萬余人次參合農民受益,受益率70.6 %。實施新農合政策以來,該區及時建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辦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財務管理辦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業務流程規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業務審核標準》四個具體的內控監管制度,在管理使用嚴格執行參加新農合農民的權利和義務、補償程序與補償方法、醫療服務項目結算標準、基本藥物目錄四個公開,并堅持每月補償情況公示。
在新農合使用中通過采取讓農民就近就醫、出院即補的方式,使該區最大限度地方便參合農民。至2009年定點醫院已增加至110家,在就診中實行“直通車”,即參合農民不需轉診,可自主選擇定點醫療機構,主動權在農民自己手中;同時出院即補,極大的方便了農民,深受農民歡迎。在政策執行中通過“管賬不管錢、管錢不管賬”的管理辦法,相互監督、相互制約,實行了三級審核報銷制度,行政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民主監督等多種監督形式,保障該項基金安全和有效使用,促使了洪山區農民各項滿意指數、幸福指數得到提升。(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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