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桓臺縣審計局認真學習貫徹《山東省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制定五項措施建立政府審計與內部審計聯動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免疫系統”功能作用。
一是建立內部審計年度計劃指導制度。年初制定下發本縣年度內部審計工作重點,加強對內審單位年度內部審計計劃、工作重點等方面的指導,并逐步建立健全本縣內部審計機構、人員、制度建設、審計項目、人員培訓等工作數據庫,及時掌握各部門、各單位內審工作開展情況,夯實基礎,指導內審工作依法開展。
二是建立內部控制評價指導制度。采取審計機關同內審部門聯動的形式,分步驟聯合開展內部控制評價自查和抽查工作,幫助內審部門查找內部控制的薄弱環節。審計機關在實施審計項目過程中,重點關注被審單位內控機制運行情況,把內審工作開展情況作為內控測試的重要內容納入審前調查和審計項目中,服務推進內部審計制度建設。
三是建立政府審計與內部審計工作互補制度。加強政府審計與內部審計在審計工作中的協調和配合,重視和運用內部審計成果,發揮內部審計在審計意見和建議落實中的“保健醫生”作用,形成政府審計同內部審計優勢互補、協調配合的監督機制,提升內部審計工作的權威性。
四是建立內部審計優秀審計項目評選制度。參照《桓臺縣審計優秀項目評選辦法》的要求,開展內部審計優秀項目評選工作,對優秀審計項目加以總結和推廣,發揮優秀項目的示范效應和引領效應,逐步建立和完善優秀審計項目評審機制。
五是建立審計機關與內審部門聯席制度。發揮審計機關業務優勢,結合科室職能選派業務骨干,采取“送教上門”、“以審代培”等方式,為內審人員進行專題審計技術、方法指導。通過審計工作例會等形式,及時通報審計工作開展情況和政府審計關注點,對內審單位如何加強內部控制、強化風險防范及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鄭玉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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