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邳州市審計局在2009年度財政預算執行審計中, 加強對政府采購工作的審計監督,審計發現的問題,引起該市政府高度重視,市政府專門發文通報政府采購工作審計調查結果,要求各鄉鎮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認真分析原因,積極采取措施整改。進一步落實在政府采購工作中預防腐敗的各項規定,規范政府采購相關機構及人員的采購行為,真正體現公開、公平、公正、誠信原則,該市出臺了以下措施:
一是建立政府采購預算制度,提高政府采購計劃約束力。積極推行政府采購預算編制工作,全面提高預算編制的準確性,實現財政資源的優化配置,使政府采購事先預知全年采購規模,擬定采購計劃,提前了解市場行情,同時,嚴格按政府采購預算進行資金供給,年度內一般不再追加或調整,確保采購預算執行的剛性。
二是制定工作程序規范政府采購程序。為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管理工作,方便各預算單位辦理政府采購,提高政府采購效率,財政局制定并印發《邳州市政府采購工作程序》及《邳州市政府采購工作流程》。
三是建立采購從業人員的執業考核制度。加強政府采購機構隊伍建設,提高政府采購管理人員的政策水平、專業水平和服務水平。并做到政府采購目錄支付中心工作人員人手一冊,在各單位進行資金往來時,認真對照目錄,凡是應納入采購范圍的而沒有出具相關手續的,一律不準報銷,從源頭上杜絕了規避政府采購的行為。
四是建立政府采購監督約束機制。根據《政府采購法》建立政府采購工作相關法律、法規制度體系,使監督約束具有堅實的法律基礎,同時,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定期開展專項的政府采購執行情況檢查工作。形成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全過程參與重大采購項目制度,有力保證政府采購“公開、公平、公正”,增強了政府采購透明度。 (彭夫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