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全省黨政領導干部“三責聯審”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加強對市管主要領導干部用權行為及相應責任的監督審查,促進市管主要領導干部正確履行職責,江蘇省江陰市進一步創新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機制,從2010年3月起,對市管主要領導干部實施任期責任“五方聯審”制度。
所謂“五方聯審”,是指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部門職能分工,由紀檢(監察)、組織、農工辦、編辦、審計等五個部門,同步聯動實施市管主要領導干部任期廉潔自律考查、選人用人責任審查、農村公有資產保值增值審計、機構編制責任審核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拔宸铰搶彙敝贫仍谌 叭熉搶彙钡幕A上增加了任期廉潔自律考查與農村公有資產保值增值審計兩項內容,在已實施多年的“四方聯動”的基礎上增加了編辦,是對全省“三責聯審”制度和該市“四方聯動”審計方式的進一步探索和深化,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更加結合地方經濟發展實際,有利于領導干部更好地服務于地方經濟建設。
“五方聯審”的對象為各鎮黨委書記、鎮長,各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開發區、臨港新城各部門正職,靖江園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市機關各部門和市直屬單位的黨政正職領導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職),以及市屬國資企業領導人員。實施“五方聯審”的情形主要有三種:因任期屆滿或者在任期內提拔、交流、輪崗、免職、辭職、降職、退休等離任的;同一職位任職滿3年以上的;其他應當實施“五方聯審”的情形。
江陰市開展的黨政領導干部“五方聯審”工作,將堅持審用結合、標本兼治的原則,“五方聯審”結果將作為工作實績考核、干部選拔任用、機構編制調整、評優表彰獎勵和實施責任追究的重要依據。 (凌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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