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審計署和中共中央統戰部《關于聘請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擔任特約審計員的意見》,充分發揮特約審計員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積極作用,進一步完善審計監督機制,上海市浦東新區審計局突出“三個確?!?,有效實施特約審計員制度。 一是拓展特約審計員知情渠道,確保特約審計員及時了解審計工作。實行審計資料寄送制度,為每位特約審計員訂送《中國審計報》、《中國審計》、《上海審計》及本局工作簡報,使特約審計員及時了解審計工作的總體形勢,以及黨和政府及社會各界對審計工作的要求和期望。還通過工作例會、走訪或接待,定期向特約審計員及時通報審計工作思路和計劃,加強與特約審計員的日常溝通。二是擴大特約審計員的參與范圍,確保特約審計員真正參與審計工作。邀請特約審計員參加全區審計工作會議和有關審計業務專題會議,組織特約審計員參加審計調研,鼓勵特約審計員開展課題調研。在征詢每個特約審計員意愿的基礎上,邀請特約審計員直接參與部分重點項目、重點資金以及涉及民生事項的審計工作。2010年安排全部7名特約審計員分17人次,分別參與區直屬公司股權投資、中小企業扶持資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居家養老資金的審計調查,充分發揮特約審計員在所從事專業領域的優勢。三是強化特約審計員的監督權利,確保特約審計員有效監督審計工作。明確特約審計員對審計機關在遵守審計法規、制定審計計劃、落實審計整改和執行審計紀律等方面的監督權,邀請特約審計員參與審計職業道德檢查月活動、參與走訪被審計單位、參與具體的審計工作,定期聽取特約審計員本人及其所掌握的各方反映,自覺接受特約審計員的監督,進一步促進審計權力規范運行。(普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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