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吉林市市委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領導小組就今年開展“懲防體系制度建設創新年”活動的有關事宜接受了《江城日報》記者專訪,在回答“懲防體系制度建設創新年”活動的主要內容和工作重點時,要求審計機關要在制度建設和預防腐敗機制上創新方法,加大工作力度,積極推進“懲防體系建設創新年”活動開展。
一是要求審計機關加強審計監督制度建設,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開展“創新年”活動的目的就是要把制度創新作為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根本措施,通過大力推進制度清理、完善、創新,圍繞規范制約權力,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制度鏈條,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從根本上遏制腐敗現象的發生。審計機關要在干部經責審計、政府采購、土地使用權招拍掛、財政管理制度改革、查處案件協調機制等制度建設和完善上積極參與、創新方法,加大審計監督工作力度,發揮審計機關在懲防體系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要求審計機關加大源頭治腐工作力度,加強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監督。審計機關要協同紀檢監察機關、公安、檢察、審判、司法等部門,對干部選拔任用全過程、部門預算、專項資金管理、財政轉移支付、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拍出讓、礦產資源開發、工程領域招投標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加大源頭治腐工作力度,推進權力陽光運行,圍繞選人用人權、項目審批權、預算拔款權、土地礦產資源開發審批權、建筑領域資質審批招投標權和司法領域裁判權進行規范和制約。積極開展廉政風險預警防范工作,發揮審計監督職能作用,及時揭露、發現、查處違規問題及移送腐敗案件線索,既要注重制度創新,又要注重制度落實,以增強制度執行力來全面增強“懲防體系制度建設創新年”的活動成效。(董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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