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山東省高密市在抓審計結論落實上,多部門聯合發力打出“組合拳”,使審計結論落實工作得到顯著改善,有力地維護了審計執法的尊嚴。 市政府專題研究審計結論落實工作,亮出“尚方寶劍”。針對市審計局向市委、市政府匯報的審計結論落實難,影響審計執法的嚴肅性和審計工作正常開展的情況,高密市委主要領導及時做出批示,要求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審計結論落實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認真落實審計機關做出的審計決定、審計建議等審計結論。并責成市政府召開了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安排審計結論落實工作,在全面分析討論了近年來審計結論落實工作情況,廣泛征求有關方面的意見之后,以市政府的名義正式發布了《高密市審計結論落實工作暫行規定》,從而使該市的審計結論落實工作有了制度上的保障。市政府常務會議還決定,將審計結論落實情況納入政府對部門單位的年度考核和黨政領導干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內容,并占一定分值,考核結果作為單位和主要負責人評先樹優、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落實審計結論不力的,追究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和司法機關處理。 成立審計結論落實工作聯席會議,打造“強強聯合”。由審計、監察、財政、稅務、國有資產管理等部門成立了審計結論落實工作聯席會議,建立起了審計結論聯合落實工作機制。對審計決定中涉及上繳財政資金的、追繳稅款及滯納金的、收繳國有資產收益的、除被審計單位已準備繳納以及審計機關認為被審計單位能夠落實的外,審計機關在對被審計單位作出審計決定書的同時,向監察、財政、稅務、國有資產管理等部門發送審計文書,建議由上述部門收繳落實。對拒不執行審計決定的被審計單位,審計機關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申請強制執行。與同級財政有撥款關系的部門單位,由財政部門按照審計文書中決定上繳的違規違紀金額,在部門單位的預算安排和預算調整時抵繳。 實行審計結論落實督導通報制度,唱響“步步緊逼”策略。審計機關在跟蹤督促被審計單位落實審計結論的同時,定期或不定期將審計結論落實情況及時報告市政府,納入政府督導范圍,每年6、12月份由市政府信息督查室會同審計、監察機關就審計結論落實情況兩次進行督導檢查。同時,由市政府定期向有關部門通報或者向社會公布審計查出的違法違紀問題和審計結論落實情況,環環相扣,督促被審計單位在規定時間內落實審計結論。 開展專項集中行動,打好審計決定落實“攻堅戰”。去年6月份,該市審計局開展了一次審計結論落實專項集中行動。通過對近年來未落實或未完全落實審計決定的審計項目進行重新梳理,進一步明確了責任,按照“誰主審,誰負責落實”的原則,要求審計人員采取多種措施,督促被審計單位盡快整改落實。此次集中行動涉及的45份審計決定書,全部得到了落實。去年年底,該局又對當年度完成的審計項目涉及應整改事項進行了集中清理落實。截至今年2月份,已完全落實58份,基本落實1份,糾正違規問題金額11578萬元,審計決定落實率達到99%,較以前提高了32%。(田晉銘 付希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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